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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届省、市、院三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7-03-02 15:38  

关于评选2017届省、市、院三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

评选优秀毕业生是学院开展“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的一项重要活动。为表彰先进,调动学生勤奋学习、报效祖国的积极性,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17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开展评选省、市、院三级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3、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2、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要求、规模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自主创业方面的优秀毕业生由各系根据2017届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4、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不受评选指标限制。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

2、获得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两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综合奖励。

4、自主创业方面的优秀毕业生由各系根据2017届毕业生开展创业活动时间、规模、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四)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院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院或系部综合奖励。

二、评优比例

1、各系推荐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为学院应届毕业生总数(以2017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下同)的4%;

2、市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3%;

3、院级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数的20%。

一名学生只能推荐为一个层次的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系部考察、学院审核(推荐)的程序进行。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系部考察:各系对班级提名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考察,并广泛征求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意见,经系部审议并公示三天后,按评选比例报送学工办。

3、学院审核:省、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学院全面审核各系提交的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各级奖励的证书复印件附在个人推荐表后(省级优秀毕业生获奖证书原件提交学院审核)。并依据评选条件,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省教育厅对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及推荐材料逐一审查,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市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市教育体育局对推荐对象及其推荐材料和学院审核意见进行审查,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学院对各系提出的推荐对象及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对象,报学院审批。

四、表彰奖励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分别由省教育厅授予“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授予“岳阳市2017届优秀毕业生”称号,由学院授予“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称号,并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系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各系要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严格评选、宁缺勿滥的原则,公开、公正、择优评选,并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3天,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和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时间安排

1、2017年2月27日至3月8日各系组织推荐评选。

2、2017年3月8日至10日学院综合审定各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生人选。

3、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各系将各类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bq2099@qq.com邮箱)报送招就办1222A室。

4、2017年3月18日学院将省、市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附件:

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3、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4、岳阳市普通高等学校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5、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6、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2017年2月27日

院政发3号文 南湖学院2017届省市院三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1).doc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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