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引导我院广大女生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发奋成才,经研究,决定评选学院 2016年度“优秀女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级、2014级、2015级全日制在籍女生(2016级女生暂不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态度端正,个人学业成绩年度排名在班级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3、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待人有礼,行为文明,男女交往得体,无私自校外租房住宿、违规使用电器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1、各系要切实加强领导,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班级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同时将评选对象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学院审批。
2、“优秀女生”推荐比例按所在系女生总人数(不含2016级女生人数)的5%(按四舍五入的要求)评选。
3、请各系将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6年度“优秀女生”推荐表》纸质材料于3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报学工办1224室,《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6年度“优秀女生”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10174180@qq.com,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6年度“优秀女生”推荐表
2.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2016年度“优秀女生”汇总表
南湖学院学工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