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南湖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鼓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切实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推荐表》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作如下说明:
一、《就业协议书》及《毕业生推荐表》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到各院系,发放对象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具备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每名毕业生可领取《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推荐表》一份。
二、各院系就业专干负责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的院系盖章、发放、登记、统计、回收、上交等管理工作。
三、《就业协议书》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编号,统一管理,2018届毕业生可通过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网学生服务通道自主查询就业协议书编号。
四、就业协议书编号是保证就业协议书有效的唯一凭据,涂改或污损后失效。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制、翻印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不得挪用、转借就业协议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要变更就业单位的,需持原单位同意解除原协议证明(证明上需签约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原协议书和由学院就业专干、就业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有效公章的《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变更(遗失/破损)申请审批表》(附件1)到就业指导中心补发新协议书。
六、《就业协议书》因非人为破损等原因不能使用的,须由毕业生本人持破损协议书以及由学院就业专干、就业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有效公章的《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变更(遗失/破损)申请审批表》(附件1)到就业指导中心更换。
七、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要认真保管,遗失原则上不予补发。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须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变更(遗失/破损)申请审批表》(附件1),毕业生填写时须注明“若有其它就业协议纠纷,责任自负”字样,由学院就业专干、就业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有效公章后,到就业指导中心补发新协议书。
领取时间:9月11日(周一)
领取地点:东院二号办公楼就业指导中心209
招就处联系人:马老师 办公电话:0730-8640243
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付老师 办公电话:0730-8640149 附件:
1.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变更(遗失/破损)申请审批表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