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成,男,学号24130700111,2013级英语专业学生;
吴梦琪,女,学号24150700735,2015级英语专业学生;
邓 琪,女,学号24151900344,2015级机自专业学生。
三名学生自2016年下学期至今未到校报到学习,也没缴纳学费,也未向学校请假。期间,经系部老师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联系,三人均表示愿意自动退学,但多次敦促至今无人来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章第五条:“学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拟对王彬成等三位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现予以通告。
以上同学如有特殊情况,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来校说明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与学校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按自动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特此通告。
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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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八日